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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8-09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9/30
- 違規日期
- 2019/08/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23日上午10時,至貴院辦理之「綠能科技示範場域建築主體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7RT9002)」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該工地缺失如下:(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扣10點。(二)、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扣10點。二、上述缺失計點總數計2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8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一九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歸仁區武東段22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