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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50027
- 處分日期
- 2023/05/26
- 違規日期
- 2023/04/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營業貨運曳引車:KLG-****;營業半拖車:HBC-****)載運剩餘土石方(土質代碼:B2-3);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惟前揭營業半拖車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北路二段五五○巷二九弄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太平一段301、323、37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