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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多利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4000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04/24
違規日期
2018/03/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臺南八掌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房後方貯油設施油污棄置至廠內排水溝,再流入廠外地面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款、第3條第1項附表五、附表八及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後壁區後壁里後壁四二之二七、四二之二六號A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後壁區後壁里後壁四二之二七號
統一編號
9725764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