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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興畜牧場
- 文號
- 30-107-080020
- 處分日期
- 2018/08/17
- 違規日期
- 2018/05/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作為
- 違規情節
- 貴場於臺中市清水區高美路107巷49之22號從事養豬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畜牧業」,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447-03號),案經本局於107年5月12日10時整派員稽查,當場查獲廢水處理設施單元(集中池)因機械故障(跳電)未能有效防溢致廢水疏漏至場區周界溝渠污染水體屬實,貴場廢水處理設施單元使用未採取維護、防範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將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橋頭里高美路一○七巷四九之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高美路107巷49之22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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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