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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4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4/24
- 違規日期
- 2018/02/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表處WM09洗瓶機清洗廢水管線(以RO水清洗全新空瓶以盛裝產品之清洗廢水)未經廢水處理流程直接匯入放流管線,經放流水表排入納管口,當日現場雖未產生該股製程廢水,惟該股製程廢水收集處理流向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載流程不符;另查每日操作紀錄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載頻率記錄T01-01、T01-02、T01-07液位;T01-05溶氧;T01-06停留時間、體積負荷、濾速、液位、壓力、pH值;T01-09流量;T01-11停留時間;T01-10壓力等操作參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三路八號一樓、二樓、三樓及五樓暨一○號二樓與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三路八號一樓、二樓及三樓暨一○號二樓與六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