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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8000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8/04
違規日期
2020/04/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化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109年3月6日派員查核,查貴公司新化廠於108年7月污染土壤使用量為881.39公噸,惟勾稽貴公司新化廠108年7月申報紀錄為809.23公噸,顯未依規定正確申報。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關廟區關新路二段五六七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一○號
統一編號
8036974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