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9-080003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8/04
- 違規日期
- 2020/04/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化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109年3月6日派員查核,查貴公司新化廠於108年7月污染土壤使用量為881.39公噸,惟勾稽貴公司新化廠108年7月申報紀錄為809.23公噸,顯未依規定正確申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關新路二段五六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一○號
- 統一編號
- 80369745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