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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順煉鋼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50003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0/05/18
違規日期
2019/08/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罰鍰金額
NT$6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8月27日派員至貴事業「建順煉鋼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工地查察,經查該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貴事業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書報請核准,即逕行動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六八之四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通霄鎮五北里68之4號
統一編號
5569579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