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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20027
 
            
            
            
                
- 處分日期
 
                - 2025/02/21
 
            
            
                
- 違規日期
 
                - 2024/01/3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經營久信工程承攬之整修工程,作業過程中未設置有效防止粒狀物質飛散之防塵罩網、靜電幕、防塵屏、圍籬或防風柵等設施,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2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及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二○二號一八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28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3/04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