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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明畜牧場

文號
40-112-03007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3/03/30
違規日期
2022/11/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於田尾鄉和平段949地號從事飼養雞隻,禽畜糞未妥善貯存(露天曝曬)致散發明顯空氣惡臭,案經本局111年11月22日現場稽查屬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12年5月1日(星期一)前改善完成,改善條件為場內雞糞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予以妥善貯存,不得露天曝曬,並於限期屆滿日前檢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及改善前、中、後相片報請本局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福新段九四九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平和路二段208巷6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