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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4/21
- 違規日期
- 2020/12/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2月16日會同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執行聯合查緝,貴公司領有乙級清除許可證(105竹縣廢乙清字第148-00號),經督察結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違反情節如下:109年1月至督察日止之申報廢棄物清除量為701.98公噸,惟現場查有134立方公尺之廢棄物量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且依其清除許可文件內容應將營運紀錄存放於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62號7樓之1,惟查係存放於新竹縣芎林鄉富林路一段563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及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六二號七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六二號七樓之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