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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10006
- 處分日期
- 2017/11/02
- 違規日期
- 2017/07/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7月4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人員至貴廠(本市小港區大業南路34號)聯合稽查,發現貴廠105年7月至106年5月未申報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30999)之產品尾礦(代碼:000099)貯存量;另查105年8月至106年5月未申報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製程代碼:000000)之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代碼:D-0104)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龍鳳里大業南路三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龍鳳里大業南路三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