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鼎發實業社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鼎發實業社

文號
30-108-10002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10/30
違規日期
2019/04/0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洗衣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廠內含清潔劑之作業鹼性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排放至大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大坑里大坑路一段一○○三巷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大坑路一段1003巷6號1樓
統一編號
302412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