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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英明畜牧場

文號
30-109-03004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3/25
違規日期
2020/02/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畜牧場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於109年1月31日前,申報108年7月至12月資料,惟貴畜牧場遲於109年2月4日申報,已逾前述申報期限。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美濃區祿興里上竹圍三七號祿興里中興路一段六九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美濃區祿興里上竹圍三七號祿興里中興路一段六九三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