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7-090001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違規日期
- 2018/06/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苗栗廠稽查時於製程鍋爐發電程序(M18)周界發現,因施工粉塵附著於設備及該製程煙囪表面,於製程風車測試時,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三○一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福安里福星246、246之3號
- 統一編號
- 11384806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