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送製冰廠
- 文號
- 20-113-030007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3/07
- 違規日期
- 2024/01/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1月29日17時33分派員至該址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發現有明顯氨氣異味,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該址從事製冰作業,廠內冷凝器故障,維修時因作業不慎致液氨外洩,致產生明顯氨氣異味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輜汽南路二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輜汽南路26號
- 統一編號
- 80953970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