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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送製冰廠

文號
20-113-0300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3/07
違規日期
2024/01/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24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1月29日17時33分派員至該址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發現有明顯氨氣異味,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該址從事製冰作業,廠內冷凝器故障,維修時因作業不慎致液氨外洩,致產生明顯氨氣異味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輜汽南路二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輜汽南路26號
統一編號
8095397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