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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00015
- 處分日期
- 2023/10/17
- 違規日期
- 2023/08/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廢水處理污泥(代碼D-0902)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又貯存廢液(代碼C-0301),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貯存,且未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4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橋南里自立街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建業路五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