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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10061
- 處分日期
- 2021/01/28
- 違規日期
- 2020/07/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營建工地圍籬未涵蓋全工區(第6條,記4點);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第7條,記10點);車行路徑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裸露地表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之一(第9條,記10點)等缺失,合計28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一五八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一心段1110-113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