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高雄市梓官區農會家禽屠宰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高雄市梓官區農會家禽屠宰場

文號
30-106-10000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0/16
違規日期
2017/07/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81,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5年7月6日至貴會家禽屠宰場查核時,發現貴農會家禽屠宰場現場回收水量記錄已超過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核准量,以致廢(污)水貯留水量亦超過核准量;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於變更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始可變更。...」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一巷一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一巷12號
統一編號
386824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