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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08-05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5/20
- 違規日期
- 2018/08/01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1,353,55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作為
- 違規情節
- 於108年3月29日執行監督現勘,現勘當日開發計畫水保工程已施工、聯外道路工程尚未動工,惟依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本第5-58頁所述,本案承諾先行完成區域聯外道路工程改善完竣後,方進行本案興建作業。此外,查本案於施工前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規定舉行公開說明會、未於施工前30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本府預定施工日期及施工期間未執行環境監測計畫等事項,核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5355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二段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芬園鄉圳墘段861、863、865、866等4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