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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倫畜牧場

文號
40-113-01000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1/04
違規日期
2023/11/0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11月6日派員前往臺端所營欣倫畜牧場(本市新屋區東明里4鄰上庄子13之15號)稽查,該場領有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H52A1044),查該場將廢木材(板)(R-0701)作為燃燒原料,屬再利用行為,惟未將此再利用行為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路三九八巷七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東明里4鄰上庄子13之1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