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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50037
 
            
            
            
                
- 處分日期
 
                - 2018/05/28
 
            
            
                
- 違規日期
 
                - 2018/04/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神岡區岸裡里大豐路五段295巷27弄16號設立建丞工業社從事電鍍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16-05號),經本局於107年4月11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0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07年6月11日前完成改善及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限改日期:107年06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岸裡里大豐路五段二九五巷二七弄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大豐路五段295巷27弄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