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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00007
- 處分日期
- 2020/10/12
- 違規日期
- 2020/02/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彰濱廠從事膠帶製造相關作業,領有膠帶業製造M04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580-00號),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適用之膠帶製造業,依該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膠帶製造業者應依排放管道之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檢測作業結果及前項紀錄,計算全廠揮發性有機物之年排放量;並於每年1月底前,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前1年排放量。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26日特以彰環空字第1080070282號函請貴公司應於109年1月底前完成前1年排放量申報,惟貴公司遲至109年2月3日始完成排放量申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2項規定暨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三九七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工業東三路12、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