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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10006
- 處分日期
- 2018/11/05
- 違規日期
- 2017/08/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因追查非法棄置產生源,於106年8月9日至本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偵查隊,發現貴公司因承攬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行政大樓8樓整修工程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清除前未先與受託處理者及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區福興里南平路二九六號五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大旱坑段南坑小段121-18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