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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10036
- 處分日期
- 2017/11/30
- 違規日期
- 2016/12/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5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9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新世紀豆漿店從事餐飲業,稽查時現場進行油煎作業,雖裝置收集及處理設備,惟未被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散布惡臭(煎炸之油耗味)。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5款及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9條第2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二一五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21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