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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90003
- 處分日期
- 2023/09/05
- 違規日期
- 2023/04/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112年4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佳里廠稽查,查貴公司申報資料之D-1099,111年12月至112年未申報產出量;D-1101,111年6月至9月及111年12月至112年未申報產出量,上述未於規定時間內申報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2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二之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二之一八、一二之二七、一二之二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