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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10027
- 處分日期
- 2017/01/26
- 違規日期
- 2016/12/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湖口廠棉紡織品製造程序(製程代碼:110024)產出之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D-1703與R-1703)廢棄物申報質量平衡異常;本局人員於105年12月7日至現場稽查,據貴公司湖口紡織廠人員表示,由於本廠廢清書已於105年6月份向貴局申請廢潤滑油代碼變更審核通過,惟變更前所貯存之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D-1703),即委由再利用(廢棄物代碼:R-1703)之清理廠商處理,致申報質量異常,上述情事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二○七號三六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東興村和興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