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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 文號
- 40-107-08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8/13
- 違規日期
- 2018/07/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設籍於本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從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7年7月6日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勾稽貴事業106年5月至107年4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的養護及安養作業程序(870001)產出的廢尖銳器具(C-0504)在106年6、7及10月與107年1及4月產出量均為0.01公噸,超出103年6月10日所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308240004)最大月產生量的10%(0.0088公噸/月),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10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一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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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