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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文號
23-106-05000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5/26
違規日期
2017/01/3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期限申報繳納「106年度小港、前鎮、旗津區等道路及附屬設施委外巡查、補修及緊急搶修工程(開口契約) (管制編號: E106EB4001-1)」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且逾期三十日以上。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6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前鎮、旗津區等道路
統一編號
7625004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