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鴻畜牧場
- 文號
- 41-106-070026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7/11
- 違規日期
- 2017/06/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於106年06月08日14時50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巡查該場(岳鴻牧場)後方道路,發現有豬糞污染路面之情事。2.該牧場之污染行為(經會同業者檢視路面之豬糞為該場豬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依法告發處分。3.本局已當面告知業者(李○○)該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法條,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崙背鄉港尾村嘉南二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崙背鄉福興段162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