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鴻畜牧場
- 文號
 - 41-106-070026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7/11
 - 違規日期
 - 2017/06/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於106年06月08日14時50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巡查該場(岳鴻牧場)後方道路,發現有豬糞污染路面之情事。2.該牧場之污染行為(經會同業者檢視路面之豬糞為該場豬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依法告發處分。3.本局已當面告知業者(李○○)該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法條,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崙背鄉港尾村嘉南二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崙背鄉福興段162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