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2-030004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3/03/08
- 違規日期
- 2023/02/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水專責人員黃○輝於112年1月12日離職,貴公司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函報本局備查,並設置代理人代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太子里太子五街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太子里太子五街2號
- 統一編號
- 7370872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