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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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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60041
- 處分日期
- 2025/06/26
- 違規日期
- 2024/07/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7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核時製程運作中,現場製程流程略為:原物料(含揮發性有機物)→噴塗積層→滾壓→修邊→成品(玻璃纖維製品),依貴公司提供之原物料產品報表,(109年迄今)有機溶劑使用量達20公噸/年,屬環境部公告第6批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惟貴公司未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0元整,命停工至取得操作許可證,貴公司已於113年11月7日取得許可證。
處環境講習8小時。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里塗城路一五一巷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正光街二三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