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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5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5/07
- 違規日期
- 2022/04/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4月12日10時40分至現場,稽查時於昌南橋下溝渠聞有豬屎異味,沿上游畜牧場巡查。2.遂至偉旂畜牧場查察,該場周界聞有豬屎異味,於該場污水設備厭氣池區外牆破損有廢污水滲出且未妥善處理,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管理辦法第18條,依法告發,依法限期111年4月15日前改善完成。3.現場開立水污染防治法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編號1100812)。4.另請業者加強防制措施,以防異味逸散,並遵守環保相關法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段一二四三地號,馬鳴段一二四四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村馬鳴29-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