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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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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60005
- 處分日期
- 2025/06/03
- 違規日期
- 2025/04/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罰鍰金額
- NT$10,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累計型水表及獨立電表應每日記錄讀數一次,查貴公司僅記錄至114年3月底,並經會同貴公司專責人員查水電表相關紀錄資料,其表示自114年4月1日起迄今,未依規定記錄相關讀數,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及6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