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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6000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6/03
違規日期
2025/04/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罰鍰金額
NT$10,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累計型水表及獨立電表應每日記錄讀數一次,查貴公司僅記錄至114年3月底,並經會同貴公司專責人員查水電表相關紀錄資料,其表示自114年4月1日起迄今,未依規定記錄相關讀數,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及6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號
統一編號
5091974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