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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10021
- 處分日期
- 2024/11/14
- 違規日期
- 2024/10/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進出口業務,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10月11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至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108號碼頭督察結果,貴公司報運出口塑膠廢料3批(出口報單第DA/BC/13/126/X5165、第DA/BC/13/126/X5169、第DA/BC/13/126/X5201號),經查驗本案出口之6個貨櫃,每櫃貨物均以太空袋包裝,內容物外觀為條狀、片狀、塊狀、屑狀等大小、形態不一之發泡廢塑膠,有明顯塑膠氣味,惟非屬環境部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熱塑型廢塑膠)範疇;另部分太空袋內裝下層夾雜以廢塑膠為主之混合廢棄物,屬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貴公司出口發泡廢塑膠與廢塑膠混合物,未依規定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該等廢棄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光大里五權路三二五號二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108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