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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30027
- 處分日期
- 2022/03/31
- 違規日期
- 2022/02/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111年2月14日下午16時00分清運車輛(車號:ZX-968)載運「航鑫企業工程行」廢木材混合物(D-07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經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代操作廠商達和公司稽查發現夾雜疑似冷卻水塔之廢散水板,不符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3條第(十二)項規定,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高峰街一一八巷一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安二巷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