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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30018
- 處分日期
- 2021/04/15
- 違規日期
- 2021/03/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嘉義縣布袋鎮P2抽水站新建工程,工程地點布袋鎮見龍段1185、1186、1187、1187-1、1188、1189地號,工程合約經費67277930元,已超出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簡稱廢清書)之營造業,工程經費500萬元以上,依規定應檢送廢清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施工)。本局110年3月5日派員現勘時,工程進度約80%,至今尚未提送廢清書至本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新東里東泰路三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布袋鎮見龍段1185、1186、1187、1187-1、1188、118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