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大育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大育牧場

文號
30-103-05000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4/05/05
違規日期
2014/02/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罰鍰金額
NT$1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之規定,因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從一重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西勢段三○三之三地號,西勢段三二二地號,西勢段三二二之一地號,西勢段三二二之二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西勢段三○三之三地號,西勢段三二二地號,西勢段三二二之一地號,西勢段三二二之二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