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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文號
40-108-05006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5/24
違規日期
2019/03/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3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自行將前述廢液於廠區調整pH值行為,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統一編號
7597524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