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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23
- 處分日期
- 2023/11/27
- 違規日期
- 2023/09/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肥料製造事業,經核准收受羽毛、果菜殘渣、菇類培植廢棄包再利用,案經本局112年7月3日至貴公司稽查時,有下列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情事:貴公司為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應以網路申報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事業、 再利用方式等資訊。經本局112年6月29日至網路申報系統查詢貴公司112年1-5月收受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情形申報資料,貴公司未申報廢棄物再利用日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前述違反事實經本局112年8月18日中市環廢字第1120091306號函裁處在案,並限期112年9月1日前補申報112年1-5月收受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完成日期,經本局112年9月7日複查,貴公司未完成補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按次連續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及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臨港路三段一六八巷一四九弄二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臨港路三段一六八巷一四九弄二六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