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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20001
- 處分日期
- 2023/12/03
- 違規日期
- 2023/11/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8月1日查獲貴公司於本縣鹿港鎮鹿新路22-2號從事廢塑膠(R-0201)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裁處並限期改善在案(裁處書字號:40-112-100009),惟屆期(112年11月21日)派員前往查驗改善情形,於本縣鹿港鎮鹿新路22-2號貴公司廠房前仍有放置廢塑膠(R-0201)情事,且經查貴公司尚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屆期未完成改善,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新開街一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鹿新路22-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