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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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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6/13
- 違規日期
- 2018/05/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所屬銅鑼工廠製程產出之廢酒糟、酒粕委託全順畜牧場回收再利用,經查廢酒糟、酒粕(R-0105)再利用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另查廢水程序產出之無機性污泥(R-0902)及製程產出之廢酒糟、酒粕(R-0105)貯存地點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行政里農安街二七一巷五號五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族路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