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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2-112-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9/11
- 違規日期
- 2023/06/02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2年7月5日查詢環境用藥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於112年5月7日及6月2日至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大園紙器廠及台灣科慕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病媒防治業施作環境用藥,惟本府於112年7月5日查詢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管理系統」,貴公司僅設置陳○○擔任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其陳員已於112年1月31日離職,貴公司至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大園紙器廠及台灣科慕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病媒防治業務時,未有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在場全程督導施藥人員執行,核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暨病媒防治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及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2條之規定,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信光里大連二街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信光里大連二街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