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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80016
- 處分日期
- 2022/08/08
- 違規日期
- 2022/06/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1年6月13日至現場,見貴廠露天堆置塑膠廢料,且貯存場所未設置防止雨水滲入、滲出污染地面及保持清潔完整等設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改善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1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平通里永華路二段九○六號七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七股區竹橋里竹橋129之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