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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垃圾焚化廠

文號
20-112-020001
裁罰機關
嘉義市
處分日期
2023/02/06
違規日期
2022/09/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9月13日派員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查核,現場發現貴廠之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DAHS)於111年7月6日汰換,未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市湖內里湖子內路七四一號
違規地址
嘉義市湖子內路74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