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3-08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8/02
- 違規日期
- 2024/06/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日至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進行查核,經查鉛及其化合物貯存區(C-0102),現場共貯存約7袋,8.925公噸,有標示事業、名稱、數量及日期,惟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及四周未以抗蝕或不透水材料進行襯墊或構築,上述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茂大街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茂大街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