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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40018
- 處分日期
- 2023/04/19
- 違規日期
- 2023/03/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旨揭時段派員至本市仁武區仁新段1764-9地號土地(即仁武區中正路400巷51弄105號)稽查時,現場於周界外發現貴行於空地內,逕自將樹枝葉進行露天燃燒,因未設置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非水蒸氣)散布於空氣中,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一○七之一四附六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新段1764-9地號(即中正路400巷51弄10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