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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40041
- 處分日期
- 2021/04/23
- 違規日期
- 2021/01/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月27日派員至鑫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稽查,稽查時作業中,由貴公司人員黃○○陪同,查貴公司領有廢塑膠R-0201再利用檢核,經篩選,粉碎,熱熔,冷卻,切粒等程序製成塑膠粒。巡查現場堆置大量廢泡棉,貴公司表示廢泡棉經加工破碎及研磨成粉狀,可再售予塑膠廠,另有發現數袋太空包裝廢鐵製濾網,為製程設備更換下之耗材,惟收受之廢泡棉及產生之廢鐵濾網,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1-030055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五甲路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五甲路三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