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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00004
- 處分日期
- 2023/10/03
- 違規日期
- 2023/10/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2年10月3日再次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仍未提送所承攬柏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服務業、廠房等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1)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壢00152號]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申請,並取得核准,貴事業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次執行112年10月3日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文化里長春二路二五九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段87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