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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揚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10002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10/26
違規日期
2017/08/0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6日17時25分派員前往位於臺中市東區天乙街37巷6號工廠稽查,於周界外明顯感受異味逸散空氣污染情事(現場並輔以氣體偵測器檢測結果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濃度為2ppm)且發現廠內有作業跡象,經向廠內人員表明身份(有出示檢查證並穿著稽查制服)及來意並闡述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並經本局聯繫警方到場,廠內人員仍拒絕開門配合供本局入廠檢查,明顯規避、妨礙、拒絕本局所為之稽查、檢查工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1、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何成里文心路二段五六二之一號三樓之一
違規地址
臺中市東區天乙街37巷6號
統一編號
245982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