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崇佑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崇佑畜牧場

文號
30-114-04000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5/04/07
違規日期
2025/03/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第1款,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2條
罰鍰金額
NT$11,335
處分種類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惟限期未改善完成按次處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1335元整,臺端之廢(污)水處理設施無位在畜牧登記證之場地範圍,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4年5月20日前),向本府變更登記「畜牧登記證」據此完成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或應依原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記地號範圍運作(含廢(污)水處理設施),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臺端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2條、同辦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暨第2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45條第3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埤頭鄉沙崙段一一二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埤頭鄉沙崙段11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16 20:38